一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专利2024-06-25  81



1.本技术涉及软件开发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随着科技的发展,软件产品(项目)被广泛应用在多个领域中。为了保证开发的项目正常高效运行,需要在上线前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测。
3.相关技术中,通过编写的测试用例对项目中的需求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来对项目质量进行评估。
4.然而,仅基于测试用例无法较为全面地对项目进行质量评估。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提供了一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用以全面地对项目进行质量评估。
6.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7.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
8.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
9.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10.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需求处理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以及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
11.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包括:
12.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确定所述项目的需求评审率;以及,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所述项目的需求变更率;
13.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包括:
14.确定所述需求评审率是否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需求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评审率阈值,所述第二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变更率阈值;
15.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包括:
16.若所述需求评审率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且所述需求变更率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需求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需求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17.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代码处理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自测结果以及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
18.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包括:
19.基于所述自测结果,确定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代码覆盖率与自测通过率;以及,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代码变更率;
20.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包括:
21.确定所述代码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三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自测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四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代码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五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三预设阈值为预设的代码覆盖率阈值,所述第四预设阈值为预设的自测通过率阈值,所述第五预设阈值为预设的代码变更率阈值;
22.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包括:
23.若所述代码覆盖率大于第三预设阈值,且所述自测通过率大于第四预设阈值,且所述代码变更率小于第五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代码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代码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24.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提测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在所述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
25.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包括:
26.针对任一项需求,基于所述需求在所述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与所述需求对应的预设提测时间的比对结果,确定所述需求是否提测准时;基于所述项目的所有需求是否提测准时的判断结果,确定所述项目的提测准时率;
27.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包括:
28.确定所述提测准时率是否大于第六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六预设阈值为预设的提测准时率阈值;
29.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包括:
30.若所述提测准时率大于第六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提测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提测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31.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测试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
32.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包括:
33.基于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确定需求覆盖率与需求通过率;
34.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包括:
35.确定所述需求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七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需求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八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七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覆盖率阈值,所述第八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通过率阈值;
36.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包括:
37.若所述需求覆盖率大于第七预设阈值,且所述需求通过率大于第八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测试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测试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38.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39.基于在所述项目上线后收到的用户反馈数据,确定所述项目的漏检缺陷数量;
40.将所述漏检缺陷数量与所述项目的总缺陷数量之间的比值确定为所述项目的漏检信息;其中,所述总缺陷数量为所述漏检缺陷数量与所述测试阶段的实检缺陷数量之和。
41.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则所述方法还包括:
42.通过预设通知方式将表征所述处理阶段的标识信息以及所述处理阶段的质量信息进行通知。
43.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项目质量确定装置,包括:
44.质量信息确定模块,用于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
45.比对模块,用于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
46.质量评估模块,用于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47.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
48.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有程序代码,当所述程序代码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执行如第一方面任一项所述的项目质量确定方法。
49.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内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任一项所述的项目质量确定方法。
附图说明
5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要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51.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应用场景示意图;
52.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一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53.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二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54.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三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55.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四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56.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五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57.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六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58.图8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七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的示意流程图;
59.图9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项目质量确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60.图10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示意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61.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作进一步地详细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62.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器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63.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技术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64.为了保证开发的项目正常高效运行,需要在上线前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测。
65.相关技术中,通过编写的测试用例对项目中的需求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来对项目质量进行评估。
66.然而,仅基于测试用例无法较为全面地对项目进行质量评估。
67.基于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68.上述方案,在项目上线前的各处理阶段,通过确定该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质量信息表征了对应采集数据的质量情况);进而将各项质量信息与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确定各项质量信息是否正常,从而确定出在该处理阶段是否存在问题,这样就能对项目在各处理阶段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69.参阅图1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应用场景示意图,该场景中包括项目处理系统100以及电子设备200;
70.项目处理系统100包括需求处理平台、代码处理平台、提测平台以及测试平台;各平台用于获取对应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
71.电子设备分别与上述项目处理系统的各平台连接,接收各平台发送的在对应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
72.示例性的,需求处理平台响应于需求管理人员输入的需求指令,确定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等;
73.代码处理平台在获取代码开发人员输入的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后,对代码进行单元测试,确定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自测结果;基于代码开发人员对代码的变更,确定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等;
74.提测平台响应于测试人员输入的提测指令,确定项目的各项需求在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等信息;
75.测试平台响应于测试人员输入的测试用例,在执行该测试用例后,确定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等信息。
76.上述应用场景只是示例性说明,如项目处理系统中除了图1所示的平台,还可包括其他平台。
77.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技术的技术方案以及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如何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下面这几个具体的实施例可以相互结合,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概念或过程可能在某些实施例中不再赘述。
78.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第一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应用于上述电子设备,如图2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79.步骤s201: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
应的质量信息。
80.如上所述,项目在上线前会通过项目处理系统中多个平台进行处理,各平台获取对应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
81.电子设备在收到任一平台发送的对应处理阶段的至少一项采集数据后,确定该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
82.项目处理系统中的平台以及各平台对应的采集数据可参阅上述实施例,此处不再赘述。
83.步骤s202: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
84.本实施例,各质量信息都对应有预设阈值(正常质量下的限值);基于此,通过将各质量信息与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可确定各项质量信息是否正常。
85.步骤s203: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86.上述方案,在项目上线前的各处理阶段,通过确定该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质量信息表征了对应采集数据的质量情况);进而将各项质量信息与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确定各项质量信息是否正常,从而确定出在该处理阶段是否存在问题,这样就能对项目在各处理阶段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87.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阶段为需求处理阶段,该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以及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
88.对应的,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第二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应用于上述电子设备,如图3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89.步骤s301: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确定所述项目的需求评审率;以及,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所述项目的需求变更率。
90.实施中,在需求处理阶段时需求处理平台响应于需求管理人员输入的需求指令,确定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等;
91.需求处理平台将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发送给电子设备;
92.电子设备基于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确定项目的需求评审率;例如,基于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确定项目中需要评审的需求的数量,并将项目中需要评审的需求的数量与该项目中需求总数之间的比值确定为该项目的需求评审率;
93.电子设备还基于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项目的需求变更率;例如,基于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项目中发生变更的需求的数量,并将项目中发生变更的需求的数量与该项目中需求总数之间的比值确定为该项目的需求变更率。
94.步骤s302:确定所述需求评审率是否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需求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二预设阈值。
95.其中,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评审率阈值,所述第二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变更率阈值。
96.本实施例,各质量信息都对应有预设阈值(正常质量下的限值);
97.上述需求评审率对应有预设的需求评审率阈值(第一预设阈值),该第一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需求评审率限值;如果大于该第一预设阈值,说明进行评审的需求数量较为正常;如果小于或等于该第一预设阈值,说明进行评审的需求过少;
98.上述需求变更率对应有预设的需求变更率阈值(第二预设阈值),该第二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需求变更率限值;如果小于该第一预设阈值,说明发生变更的需求数量是正常的;如果大于或等于该第一预设阈值,说明发生变更的需求过多,项目的需求不够明确。
99.因此,在确定需求评审率以及需求变更率后,需要分别确定该需求评审率是否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以及该需求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二预设阈值。
100.步骤s303:若所述需求评审率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且所述需求变更率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需求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需求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101.实施中,如果项目的需求评审率大于第一预设阈值,说明进行评审的需求数量较为正常;如果需求变更率小于第二预设阈值,说明发生变更的需求数量是正常的,满足这两个条件就能确定需求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的质量较好,需求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
102.如果项目的需求评审率小于或等于第一预设阈值,说明需求处理阶段存在进行评审的需求过少的问题;
103.如果需求变更率大于或等于第二预设阈值,说明发生变更的需求过多,需求处理阶段存在需求不明确的问题。
104.上述需求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只是示例性说明,实施中需求处理平台还可以获取人员变动、研测耗时等信息,将这些信息对应的质量信息与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并基于比对结果确定需求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此处不再一一举例说明。
105.上述方案,由于第一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需求评审率限值,第二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需求变更率限值;通过确定需求评审率是否大于第一预设阈值,可确定进行评审的需求的多少;通过确定需求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可以确定项目的需求是否明确;如果项目的需求评审率大于第一预设阈值,说明进行评审的需求数量较为正常;如果需求变更率小于第二预设阈值,说明发生变更的需求数量是正常的,满足这两个条件就能确定需求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反之,说明需求处理阶段存在进行评审的需求过少或者需求不明确的问题。通过上述方式精准地对项目在需求处理阶段的质量进行评估。
106.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阶段为代码处理阶段,该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自测结果以及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
107.对应的,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第三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应用于上述电子设备,如图4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108.步骤s401:基于所述自测结果,确定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代码覆盖率与自测通过率;以及,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代码变更率。
109.实施中,代码处理平台在获取代码开发人员输入的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后,对代码进行单元测试,确定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自测结果;基于代码开发人员对代码的变更,确定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等;
110.代码处理平台将自测结果以及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发送给电子设备;
111.电子设备基于自测结果,确定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代码覆盖率与自测通过率;例如,将自测覆盖的代码与代码总数之间的比值确定为代码覆盖率,将自测通过的代码与代码总数之间的比值确定为自测通过率;
112.电子设备还基于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代码变更率;例如,基于表征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项目中发生变更的代码的数量,并将项目中发生变更的代码的数量与该项目中代码总数之间的比值确定为代码变更率。
113.步骤s402:确定所述代码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三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自测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四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代码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五预设阈值。
114.其中,所述第三预设阈值为预设的代码覆盖率阈值,所述第四预设阈值为预设的自测通过率阈值,所述第五预设阈值为预设的代码变更率阈值。
115.如上所述,各质量信息都对应有预设阈值(正常质量下的限值);
116.本实施例,上述代码覆盖率对应有预设的代码覆盖率阈值(第三预设阈值),该第三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代码覆盖率限值;如果大于该第三预设阈值,说明进行自测覆盖的代码数量是正常的;如果小于或等于该第三预设阈值,说明自测覆盖的代码过少;
117.上述自测通过率对应有预设的自测通过率阈值(第四预设阈值),该第四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自测通过率限值;如果大于该第四预设阈值,说明通过自测的代码数量是正常的;如果小于或等于该第四预设阈值,说明没有通过自测的代码过多;
118.上述代码变更率对应有预设的代码变更率阈值(第五预设阈值),该第五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代码变更率限值;如果小于该第五预设阈值,说明发生变更的代码数量是正常的;如果大于或等于该第五预设阈值,说明发生变更的代码过多。
119.因此,在确定代码覆盖率、自测通过率以及代码变更率后,需要分别确定该代码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三预设阈值;该自测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四预设阈值;该代码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五预设阈值。
120.步骤s403:若所述代码覆盖率大于第三预设阈值,且所述自测通过率大于第四预设阈值,且所述代码变更率小于第五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代码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代码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121.实施中,如果代码覆盖率大于第三预设阈值,说明进行自测覆盖的代码数量较为正常;如果自测通过率大于第四预设阈值,说明通过自测的代码数量是正常的;如果代码变更率小于第五预设阈值,说明发生变更的代码数量是正常的;满足这三个条件就能确定代码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的质量较好,代码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
122.如果代码覆盖率小于或等于第三预设阈值,说明代码处理阶段存在自测覆盖的代码过少的问题;
123.如果自测通过率小于或等于第四预设阈值,说明代码处理阶段存在没有通过自测的代码过多的问题;
124.如果代码变更率大于或等于第五预设阈值,说明代码处理阶段存在发生变更的代码过多的问题。
125.上述方案,由于第三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代码覆盖率限值,第四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自测通过率限值,第五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代码变更率限值;通过确定代码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三预设阈值,可确定进行自测覆盖的代码的多少;通过确定自测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四预设阈值,可确定通过自测的代码的多少;通过确定代码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五预设阈值,可以确定发生变更的代码的多少;如果代码覆盖率大于第三预设阈值,说明进行自测覆盖的代码数量较为正常;如果自测通过率大于第四预设阈值,说明通过自测的代码数量是正常的;如果代码变更率小于第五预设阈值,说明发生变更的代码数量是正常的,满足这三个条件就能确定代码处理阶段不存在问题;反之,说明代码处理阶段存在自测覆盖的代码过少、没有通过自测的代码过多、发生变更的代码过多等问题。通过上述方式精准地对项目在代码处理阶段的质量进行评估。
126.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阶段为提测阶段,该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在所述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
127.对应的,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第四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应用于上述电子设备,如图5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128.步骤s501:针对任一项需求,基于所述需求在所述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与所述需求对应的预设提测时间的比对结果,确定所述需求是否提测准时;基于所述项目的所有需求是否提测准时的判断结果,确定所述项目的提测准时率。
129.实施中,在提测阶段时提测平台响应于测试人员输入的提测指令,确定项目的各项需求在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等信息;
130.提测平台将项目的各项需求在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等信息发送给电子设备;
131.电子设备基于各需求在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与该需求对应的预设提测时间的比对结果,确定该需求是否提测准时;进而于项目中的所有需求是否提测准时的判断结果,确定出项目的提测准时率;例如:
132.针对项目中的任一需求,如果该需求的实际提测时间晚于预设提测时间,确定该需求没有提测准时,反之确定该需求提测准时;确定提测准时的需求的数量,并将提测准时的需求的数量与需求总数之间的比值确定为提测准时率。
133.步骤s502:确定所述提测准时率是否大于第六预设阈值。
134.其中,所述第六预设阈值为预设的提测准时率阈值。
135.如上所述,各质量信息都对应有预设阈值(正常质量下的限值);
136.本实施例,上述提测准时率对应有预设的提测准时率阈值(第六预设阈值),该第六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提测准时率限值;如果大于该第六预设阈值,说明提测过程较为准时;如果小于或等于该第六预设阈值,说明提测过程时延较为严重。
137.因此,在确定提测准时率后,需要确定提测准时率是否大于第六预设阈值。
138.步骤s503:若所述提测准时率大于第六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提测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提测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139.实施中,如果提测准时率大于第六预设阈值,说明提测过程较为准时;满足该条件就能确定提测阶段的采集数据的质量较好,提测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
140.如果提测准时率小于或者等于第六预设阈值,说明提测阶段存在时延较为严重的问题。
141.上述方案,由于第六预设阈值为预设的提测准时率阈值;通过确定提测准时率是否大于第六预设阈值,可确定提测过程是否准时;如果提测准时率大于第六预设阈值,说明提测过程较为准时;满足该条件就能确定提测阶段的采集数据的质量较好,提测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反之,说明提测阶段存在时延较为严重的问题。通过上述方式精准地对项目在提测阶段的质量进行评估。
142.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处理阶段为测试阶段,该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
143.对应的,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第五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应用于上述电子设备,如图6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144.步骤s601:基于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确定需求覆盖率与需求通过率。
145.实施中,测试平台响应于测试人员输入的测试用例,在执行该测试用例后,确定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等信息;
146.测试平台将测试结果等信息发送给电子设备;
147.电子设备基于测试结果,确定需求覆盖率与需求通过率;例如,将测试覆盖的需求与需求总数之间的比值确定为需求覆盖率,将测试通过的需求与需求总数之间的比值确定为需求通过率。
148.步骤s602:确定所述需求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七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需求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八预设阈值。
149.其中,所述第七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覆盖率阈值,所述第八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通过率阈值。
150.如上所述,各质量信息都对应有预设阈值(正常质量下的限值);
151.本实施例,上述需求覆盖率对应有预设的需求覆盖率阈值(第七预设阈值),该第七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需求覆盖率限值;如果大于该第七预设阈值,说明进行测试覆盖的需求数量是正常的;如果小于或等于该第七预设阈值,说明测试覆盖的需求过少;
152.上述需求通过率对应有预设的需求通过率阈值(第八预设阈值),该第八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需求通过率限值;如果大于该第八预设阈值,说明通过测试的需求数量是正常的;如果小于或等于该第八预设阈值,说明没有通过测试的需求过多。
153.因此,在确定需求覆盖率、需求通过率后,需要分别确定该需求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七预设阈值,该需求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八预设阈值。
154.步骤s603:若所述需求覆盖率大于第七预设阈值,且所述需求通过率大于第八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测试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测试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155.实施中,如果需求覆盖率大于第七预设阈值,说明进行测试覆盖的需求数量较为正常;如果需求通过率大于第八预设阈值,说明通过测试的需求数量是正常的;满足这两个条件就能确定测试阶段的采集数据的质量较好,测试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
156.如果需求覆盖率小于或等于第七预设阈值,说明测试阶段存在覆盖的需求过少的问题;
157.如果需求通过率小于或等于第八预设阈值,说明测试阶段存在没有通过测试的需求过多的问题。
158.上述方案,由于第七预设阈值为正常质量下的需求覆盖率限值,第八预设阈值为
正常质量下的需求通过率限值;通过确定需求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七预设阈值,可确定进行测试覆盖的需求的多少;通过确定需求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八预设阈值,可确定通过测试的需求的多少;如果需求覆盖率大于第七预设阈值,说明进行测试覆盖的需求数量较为正常;如果测试通过率大于第八预设阈值,说明通过测试的需求数量是正常的;满足这两个条件就能确定测试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反之,说明测试阶段存在覆盖的需求过少、没有通过测试的需求过多等问题。通过上述方式精准地对项目在测试阶段的质量进行评估。
159.上述图3~图6实施例为在项目上线前不同处理阶段对应的执行方法,实施中,这几个实施例可以结合,此处不再赘述。
160.另外,如果测试阶段存在质量问题,还可以对项目进行修改以及复检,复检过程与初检过程类似,此处不再赘述。实施中,可确定复检次数以及复检耗时,将这两个参数也作为衡量项目质量的指标。
161.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第六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应用于上述电子设备,如图7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162.步骤s701: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
163.步骤s702: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
164.步骤s703: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165.该步骤s701~s703的具体实现方式可参照上述实施例,此处不再赘述。
166.步骤s704:基于在所述项目上线后收到的用户反馈数据,确定所述项目的漏检缺陷数量。
167.实施中,在测试阶段可能无法将项目中所有缺陷检测出来,这种情况下,项目会有漏检的缺陷;项目在上线后,可能会收到用户使用该项目后反馈的表征缺陷的数据(用户反馈数据);电子设备基于收到的用户反馈数据的类型,确定出项目的漏检缺陷数量,例如:相同类型的用户反馈数据记作一个漏检缺陷。
168.示例性的,项目处理系统中还设置有缺陷管理平台,缺陷管理平台用于在项目上线后,接收上述用户反馈数据。
169.步骤s705:将所述漏检缺陷数量与所述项目的总缺陷数量之间的比值确定为所述项目的漏检信息。
170.其中,所述总缺陷数量为所述漏检缺陷数量与所述测试阶段的实检缺陷数量之和。
171.示例性的,上述缺陷管理平台与测试平台连接,还用于获取测试平台输出的在测试阶段的实检缺陷数量。
172.本实施例,通过确定漏检缺陷数量与项目的总缺陷数量(漏检缺陷数量与测试阶段的实检缺陷数量之和)之间的比值,该比值反映了测试用例的测试效果,如果该比值越大,说明测试效果越差(测试阶段通过测试用例检测出了项目中很少的缺陷);该比值越小,说明测试效果越好(测试阶段通过测试用例检测出了项目中较多的缺陷)。因此,该漏检信息也能够衡量项目的整体质量。
173.上述方案,基于项目上线后收到的用户反馈数据,确定出在测试阶段没有检测出
的漏检缺陷数量;进而确定漏检缺陷数量与项目的总缺陷数量之间的比值,该比值反映了测试阶段的测试效果,从而更加全面地对项目进行评估。
17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第七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应用于上述电子设备,如图8所示,该方法可以包括:
175.步骤s801: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
176.步骤s802: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
177.步骤s803: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178.该步骤s801~s803的具体实现方式可参照上述实施例,此处不再赘述。
179.步骤s804:若所述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则通过预设通知方式将表征所述处理阶段的标识信息以及所述处理阶段的质量信息进行通知。
180.实施中,如果某一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通过将表征该处理阶段的标识信息以及该处理阶段的质量信息进行通知,使得相关人员及时获知该处理阶段的质量问题,进而在该处理阶段就对项目进行调整,从而避免该处理阶段的问题影响到后续的处理阶段。
181.本实施例对预设通知方式不做具体限定,如通过语音播报,通过显示屏显示,触发邮件等方式。
182.当然,衡量项目质量的指标除了上述处理阶段的质量信息,还包括上述实施例所提到的漏检信息、复检次数以及复检耗时等,可将这些信息也通过预设通知方式进行通知。
183.另外,为了更加直观地展示项目质量,可将所有处理阶段的标识信息以及质量信息等进行展示,如通过图表形式分别展示各处理阶段的所有质量信息以及预设阈值,使信息透明可视化,便于项目负责人员在结会或复盘时更加直观地看到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升后续项目的质量。
184.如图9所示,基于相同的发明构思,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项目质量确定装置900,包括:
185.质量信息确定模块901,用于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
186.比对模块902,用于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
187.质量评估模块903,用于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188.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需求处理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以及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
189.所述质量信息确定模块901具体用于:
190.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确定所述项目的需求评审率;以及,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所述项目的需求变更率;
191.所述比对模块902具体用于:
192.确定所述需求评审率是否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需求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评审率阈值,所述第二预设阈值为
预设的需求变更率阈值;
193.所述质量评估模块903具体用于:
194.若所述需求评审率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且所述需求变更率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需求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需求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195.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代码处理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自测结果以及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
196.所述质量信息确定模块901具体用于:
197.基于所述自测结果,确定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代码覆盖率与自测通过率;以及,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代码变更率;
198.所述比对模块902具体用于:
199.确定所述代码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三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自测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四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代码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五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三预设阈值为预设的代码覆盖率阈值,所述第四预设阈值为预设的自测通过率阈值,所述第五预设阈值为预设的代码变更率阈值;
200.所述质量评估模块903具体用于:
201.若所述代码覆盖率大于第三预设阈值,且所述自测通过率大于第四预设阈值,且所述代码变更率小于第五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代码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代码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202.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提测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在所述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
203.所述质量信息确定模块901具体用于:
204.针对任一项需求,基于所述需求在所述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与所述需求对应的预设提测时间的比对结果,确定所述需求是否提测准时;基于所述项目的所有需求是否提测准时的判断结果,确定所述项目的提测准时率;
205.所述比对模块902具体用于:
206.确定所述提测准时率是否大于第六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六预设阈值为预设的提测准时率阈值;
207.所述质量评估模块903具体用于:
208.若所述提测准时率大于第六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提测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提测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209.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测试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
210.所述质量信息确定模块901具体用于:
211.基于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确定需求覆盖率与需求通过率;
212.所述比对模块902具体用于:
213.确定所述需求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七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需求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八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七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覆盖率阈值,所述第八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通过率阈值;
214.所述质量评估模块903具体用于:
215.若所述需求覆盖率大于第七预设阈值,且所述需求通过率大于第八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测试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测试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216.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质量评估模块903还用于:
217.基于在所述项目上线后收到的用户反馈数据,确定所述项目的漏检缺陷数量;
218.将所述漏检缺陷数量与所述项目的总缺陷数量之间的比值确定为所述项目的漏检信息;其中,所述总缺陷数量为所述漏检缺陷数量与所述测试阶段的实检缺陷数量之和。
219.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则所述质量评估模块903还用于:
220.通过预设通知方式将表征所述处理阶段的标识信息以及所述处理阶段的质量信息进行通知。
221.由于该装置即是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方法中的装置,并且该装置解决问题的原理与该方法相似,因此该装置的实施可以参见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222.如图10所示,基于相同的发明构思,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1000,包括:处理器1001和存储器1002;
223.存储器1002可以是易失性存储器(volatile memory),例如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access memory,ram);存储器1002也可以是非易失性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只读存储器,快闪存储器(flash memory),硬盘(hard disk drive,hdd)或固态硬盘(solid-state drive,ssd);或者存储器1002是能够用于携带或存储具有指令或数据结构形式的期望的程序代码并能够由计算机存取的任何其他介质,但不限于此。存储器1002可以是上述存储器的组合。
224.处理器1001,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图形处理单元(graphics processing unit,gpu)或者数字处理单元等等。
225.本技术实施例中不限定上述存储器1002和处理器1001之间的具体连接介质。本技术实施例在图10中以存储器1002和处理器1001之间通过总线1003连接,总线1003在图10中以粗线表示,所述总线1003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为便于表示,图10中仅用一条粗线表示,但并不表示仅有一根总线或一种类型的总线。
226.其中,所述存储器1002存储有程序代码,当所述程序代码被所述处理器1001执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1001执行下列过程:
227.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
228.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
229.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230.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需求处理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以及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
231.所述处理器1001具体执行:
232.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确定所述项目的需求评审率;以及,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所述项目的需求变更率;
233.确定所述需求评审率是否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需求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评审率阈值,所述第二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变更率阈值;
234.若所述需求评审率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且所述需求变更率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需求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需求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235.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代码处理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自测结果以及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
236.所述处理器1001具体执行:
237.基于所述自测结果,确定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代码覆盖率与自测通过率;以及,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代码变更率;
238.确定所述代码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三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自测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四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代码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五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三预设阈值为预设的代码覆盖率阈值,所述第四预设阈值为预设的自测通过率阈值,所述第五预设阈值为预设的代码变更率阈值;
239.若所述代码覆盖率大于第三预设阈值,且所述自测通过率大于第四预设阈值,且所述代码变更率小于第五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代码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代码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240.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提测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在所述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
241.所述处理器1001具体执行:
242.针对任一项需求,基于所述需求在所述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与所述需求对应的预设提测时间的比对结果,确定所述需求是否提测准时;基于所述项目的所有需求是否提测准时的判断结果,确定所述项目的提测准时率;
243.确定所述提测准时率是否大于第六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六预设阈值为预设的提测准时率阈值;
244.若所述提测准时率大于第六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提测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提测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245.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为测试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
246.所述处理器1001具体执行:
247.基于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确定需求覆盖率与需求通过率;
248.确定所述需求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七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需求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八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七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覆盖率阈值,所述第八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通过率阈值;
249.若所述需求覆盖率大于第七预设阈值,且所述需求通过率大于第八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测试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测试阶段存在质量问题。
250.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处理器1001还执行:
251.基于在所述项目上线后收到的用户反馈数据,确定所述项目的漏检缺陷数量;
252.将所述漏检缺陷数量与所述项目的总缺陷数量之间的比值确定为所述项目的漏检信息;其中,所述总缺陷数量为所述漏检缺陷数量与所述测试阶段的实检缺陷数量之和。
253.在一些可选的实施方式中,若所述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则所述处理器1001还执行:
254.通过预设通知方式将表征所述处理阶段的标识信息以及所述处理阶段的质量信息进行通知。
255.由于该电子设备即是执行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方法的电子设备,并且该电子设备解决问题的原理与该方法相似,因此该电子设备的实施可以参见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256.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项目质量确定方法的步骤。其中,可读存储介质可以为非易失可读存储介质。
257.以上参照示出根据本技术实施例的方法、装置(系统)和/或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框图和/或流程图描述本技术。应理解,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指令来实现框图和/或流程图示图的一个块以及框图和/或流程图示图的块的组合。可以将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提供给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的处理器和/或其它可编程装置,以产生机器,使得经由计算机处理器和/或其它可编程装置执行的指令创建用于实现框图和/或流程图块中所指定的功能/动作的方法。
258.相应地,还可以用硬件和/或软件(包括固件、驻留软件、微码等)来实施本技术。更进一步地,本技术可以采取计算机可使用或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其具有在介质中实现的计算机可使用或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以由指令执行系统来使用或结合指令执行系统而使用。在本技术上下文中,计算机可使用或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任意介质,其可以包含、存储、通信、传输、或传送程序,以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使用,或结合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使用。
259.尽管已描述了本技术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技术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260.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技术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技术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技术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技术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技术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技术特征:
1.一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处理阶段为需求处理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以及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包括: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评审的信息,确定所述项目的需求评审率;以及,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所述项目的需求变更率;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包括:确定所述需求评审率是否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需求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一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评审率阈值,所述第二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变更率阈值;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若所述需求评审率大于第一预设阈值,且所述需求变更率小于第二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需求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需求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处理阶段为代码处理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自测结果以及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包括:基于所述自测结果,确定各项需求对应代码的代码覆盖率与自测通过率;以及,基于表征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对应代码是否变更的信息,确定代码变更率;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包括:确定所述代码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三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自测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四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代码变更率是否小于第五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三预设阈值为预设的代码覆盖率阈值,所述第四预设阈值为预设的自测通过率阈值,所述第五预设阈值为预设的代码变更率阈值;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若所述代码覆盖率大于第三预设阈值,且所述自测通过率大于第四预设阈值,且所述代码变更率小于第五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代码处理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代码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处理阶段为提测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在所述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包括:针对任一项需求,基于所述需求在所述提测阶段的实际提测时间与所述需求对应的预设提测时间的比对结果,确定所述需求是否提测准时;基于所述项目的所有需求是否提测准时的判断结果,确定所述项目的提测准时率;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包括:
确定所述提测准时率是否大于第六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六预设阈值为预设的提测准时率阈值;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若所述提测准时率大于第六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提测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提测阶段存在质量问题。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处理阶段为测试阶段,则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包括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包括:基于所述项目的各项需求的测试结果,确定需求覆盖率与需求通过率;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包括:确定所述需求覆盖率是否大于第七预设阈值;以及,确定所述需求通过率是否大于第八预设阈值;其中,所述第七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覆盖率阈值,所述第八预设阈值为预设的需求通过率阈值;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包括:若所述需求覆盖率大于第七预设阈值,且所述需求通过率大于第八预设阈值,则确定所述测试阶段不存在质量问题;否则确定所述测试阶段存在质量问题。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基于在所述项目上线后收到的用户反馈数据,确定所述项目的漏检缺陷数量;将所述漏检缺陷数量与所述项目的总缺陷数量之间的比值确定为所述项目的漏检信息;其中,所述总缺陷数量为所述漏检缺陷数量与所述测试阶段的实检缺陷数量之和。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处理阶段存在质量问题,则所述方法还包括:通过预设通知方式将表征所述处理阶段的标识信息以及所述处理阶段的质量信息进行通知。8.一种项目质量确定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包括:质量信息确定模块,用于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比对模块,用于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质量评估模块,用于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其中,所述存储器存储有程序代码,当所述程序代码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执行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项目质量确定方法。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内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项目质量确定方法。

技术总结
本申请涉及软件开发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项目质量确定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针对在项目上线前的任一处理阶段,确定所述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针对任一质量信息,将所述质量信息与所述质量信息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基于比对结果确定所述处理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本实施例在项目上线前的各处理阶段,通过确定该处理阶段的采集数据对应的质量信息(质量信息表征了对应采集数据的质量情况);进而将各项质量信息与对应的预设阈值进行比对,确定各项质量信息是否正常,从而确定出在该处理阶段是否存在问题,这样就能对项目在各处理阶段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估。行全面评估。行全面评估。


技术研发人员:车群娣 叶日藏 周琪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07.18
技术公布日: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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