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专利2024-06-23  56



1.本发明涉及支付交易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2.根据规定,没有支付牌照的b2b电商平台,不可以从事“二清”结算,为了满足监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大多数b2b电商平台大多采取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企业间的在线支付结算:一、通过银企直连,具备支付牌照的b2b平台与银行进行系统集成,通过银行账户直接进行b2b企业之间的公对公转账;二、对接具备支付牌照的第三方b2b支付平台;三、采用“线下支付”场景。
3.以上方式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通过银企直连,具备支付牌照的b2b平台与银行进行系统集成需要开发专门的分账、支付系统,对于一般的b2b平台成本高、操作繁琐;二、企业通过b2b平台对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结算,不仅手续费较高,还存在t+1结算问题;三、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之间在b2b平台支付的资金流和发票流往往不相符,难以形成贸易真实性证明。
4.因此,提出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5.本说明书提供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为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的企业提供了合规、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体系,从而解决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企业之间在线大额支付、资金流、票税一致的问题,满足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的支付结算服务需求。
6.本说明书提供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所述联盟链包括相互关联的区块链结算系统、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包括:
7.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发起的支付请求,并加密上链所述支付请求;
8.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支付请求发送至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
9.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用户发送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
10.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
11.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是否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
12.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
13.可选的,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用户发送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包括:
14.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所述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括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
15.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是否存在目标账户,所述目标账户包括与所述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映射关系的企业电子账户;
16.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存在所述目标账户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所述目标账户发送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
17.可选的,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是否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包括:
18.所述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包括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用户确认信息;
19.所述支付请求还包括交易信息;
20.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所述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是否与所述目标账户一致;
21.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所述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与所述目标账户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所述用户确认信息与所述交易信息是否一致。
22.可选的,所述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还包括:
23.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不一致时,所述支付请求终止。
24.可选的,所述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之后,包括:
25.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基于所述分账结果自动发起对账请求信息,并记录所述对账请求信息;
26.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对账请求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实时发送支付回单,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支付回单。
27.可选的,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对账请求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实时发送支付回单,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支付回单之后,包括:
28.所述联盟链还包括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相互关联的发票平台;
29.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发起的发票校验请求,并记录所述发票校验请求;
30.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判断所述发票校验请求与记录的所述支付回单是否一致;
31.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判断所述发票校验请求与记录的所述支付回单一致时,所述发票平台基于所述发票校验请求生成发票,并记录所述发票;
32.所述发票平台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发票发送至所述用户。
33.本说明书提供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装置,所述联盟链包括相互关联的区块链结算系统、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包括:
34.支付请求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发起的支付请求,并加密上链所述支付请求;
35.发送请求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支付请求发送至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
36.验证请求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用户发送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
37.回传结果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
38.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是否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
39.完成分账模块,用于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
40.可选的,所述验证请求模块,包括:
41.接收单元,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所述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括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
42.确定单元,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是否存在目标账户,所述目标账户包括与所述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映射关系的企业电子账户;
43.验证单元,用于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存在所述目标账户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所述目标账户发送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
44.可选的,所述第一判断模块,包括:
45.所述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包括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用户确认信息;
46.所述支付请求还包括交易信息;
47.第一判断单元,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所述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是否与所述目标账户一致;
48.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所述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与所述目标账户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所述用户确认信息与所述交易信息是否一致。
49.可选的,所述完成分账模块,还包括:
50.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不一致时,所述支付请求终止。
51.可选的,所述完成分账模块之后,包括:
52.对账请求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基于所述分账结果自动发起对账请求信
息,并记录所述对账请求信息;
53.支付回单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对账请求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实时发送支付回单,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支付回单。
54.可选的,所述支付回单模块之后,包括:
55.所述联盟链还包括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相互关联的发票平台;
56.发票验证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发起的发票校验请求,并记录所述发票校验请求;
57.第二判断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判断所述发票校验请求与记录的所述支付回单是否一致;
58.生成发票模块,用于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判断所述发票校验请求与记录的所述支付回单一致时,所述发票平台基于所述发票校验请求生成发票,并记录所述发票;
59.发送发票模块,用于所述发票平台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发票发送至所述用户。
60.本说明书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其中,该电子设备包括:
61.处理器;以及,
62.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所述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上述任一项方法。
63.本说明书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当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任一项方法。
64.本说明书中,运用联盟链技术,将b2b平台、银行、发票等关键信息进行链上对接,为b2b平台的企业提供了合规、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体系,从而解决b2b平台企业之间在线大额支付、资金流、票税一致的问题,满足 b2b平台的支付结算服务需求。
附图说明
6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66.图1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的原理示意图;
67.图2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68.图3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69.图4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70.以下描述用于揭露本发明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发明。以下描述中的优选实施例只作为举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其他显而易见的变型。在以下描述中界定的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可以应用于其他实施方案、变形方案、改进方案、等同方案以及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的其他技术方案。
71.以下结合附图1-4更全面地描述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然而,示例性实施例能够以多种形式实施,且不应被理解为本发明仅限于在此阐述的实施例。相反,提供这些示例性实施例能够使得本发明更加全面和完整,更加便于将发明构思全面地传达给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组件或部分,因而将省略对它们的重复描述。
72.在符合本发明的技术构思的前提下,在某个特定的实施例中描述的特征、结构、特性或其他细节不排除可以以合适的方式结合在一个或更多其他的实施例中。
73.在对于具体实施例的描述中,本发明描述的特征、结构、特性或其他细节是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实施例进行充分理解。但是,并不排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实践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没有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或其他细节的一个或更多。
74.附图中所示的流程图仅是示例性说明,不是必须包括所有的内容和操作/ 步骤,也不是必须按所描述的顺序执行。例如,有的操作/步骤还可以分解,而有的操作/步骤可以合并或部分合并,因此实际执行的顺序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改变。
75.附图中所示的方框图仅仅是功能实体,不一定必须与物理上独立的实体相对应。即,可以采用软件形式来实现这些功能实体,或在一个或多个硬件模块或集成电路中实现这些功能实体,或在不同网络和/或处理器装置和/或微控制器装置中实现这些功能实体。
76.术语“和/或”或者“及/或”包括相关联的列出项目中的任一个或多者的所有组合。
77.图1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的原理示意图,所述联盟链包括相互关联的区块链结算系统、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包括:
78.s110: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发起的支付请求,并加密上链所述支付请求;
79.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基于区块链基础能力和支付结算业务共识,区块链结算系统、b2b平台、银行端等分别建设各自区块链节点,并构建围绕支付结算业务的区块链结算系统、b2b平台、银行端等相关方的b2b支付结算联盟链,实现各节点之间的账本同步,以及分别实现b2b平台与区块链结算系统之间的接口、区块链结算系统与银行端之间的接口。
80.b2b平台在区块链结算系统注册登记,包括但不限于b2b平台的数字身份信息、基本信息、用户用户体系信息等;b2b平台通过银行端开通银行电子账户(总分账户),b2b平台总账户信息、交易支付规则、对账规则等信息加密上链。
81.用户在b2b平台注册登记,通过区块链结算系统进行用户信息链上注册登记,包括用户基本信息、b2b平台用户的数字身份信息等;用户申请开通用户银行电子账户信息,并指定该用户账户为b2b平台总分账户下的用户分账户,用户的银行电子账户加密上链。
82.区块链结算系统用于接收用户银行电子账户信息,制作办理硬件数字钱包,硬件数字钱包信息加密上链,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链上账户映射关系智能合约,自动将硬件数字钱包信息(支付确认用)、用户银行电子账户信息(支付用) 与b2b平台中的用户区块链数字身份(交易用)绑定关联,映射信息加密上链。
83.用户在b2b平台发起交易,通过区块链结算系统发起支付请求,区块链结算系统加密上链支付请求,支付请求包括交易流水号、b2b平台的交易支付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
交易收入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等。
84.s120: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支付请求发送至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
85.s130: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用户发送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
86.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步骤s130,包括:
87.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所述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括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
88.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是否存在目标账户,所述目标账户包括与所述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映射关系的用户电子账户;
89.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存在所述目标账户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所述目标账户发送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
90.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支付请求发送至银行端,银行端接受支付请求,支付请求包括交易流水号、b2b平台的交易支付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交易收入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等,区块链结算系统通过链上的智能合约校验硬件数字钱包信息、交易支付用户银行电子账户信息、交易收入用户银行电子账户信息与b2b平台交易流水中的用户区块链数字身份的映射一致性关系。
91.s140: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
92.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用户收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通过硬件数字钱包进行确认,银行接收用户回传的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通过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
93.s150: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是否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
94.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步骤s150,包括:
95.所述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包括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用户确认信息;
96.所述支付请求还包括交易信息;
97.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所述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是否与所述目标账户一致;
98.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所述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与所述目标账户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所述用户确认信息与所述交易信息是否一致。
99.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银行端对硬件数字钱包对应的用户区块链数字身份是否为交易流水中支出用户的数字身份信息、硬件数字钱包的确认信息、交易支出用户银行电子账户需支出n万元给交易收入用户银行电子账户的支付请求信息等的一致性校验。
100.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步骤s150,还包括:
101.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
所述支付请求不一致时,所述支付请求终止。
102.s160: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
103.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校验完成,从交易支出用户银行电子账户中划走n万元给交易收入用户银行电子账户,完成支付后,支付单和支付状态上链。
104.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步骤s160之后,包括:
105.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基于所述分账结果自动发起对账请求信息,并记录所述对账请求信息;
106.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对账请求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实时发送支付回单,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支付回单。
107.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b2b平台通过区块链结算系统发起实时对账请求信息,对账请求信息加密上链。银行端通过区块链结算系统收到对账请求信息,实时发送支付回单,支付回单和支付状态加密上链。
108.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对账请求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实时发送支付回单,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支付回单之后,包括:
109.所述联盟链还包括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相互关联的发票平台;
110.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发起的发票校验请求,并记录所述发票校验请求;
111.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判断所述发票校验请求与记录的所述支付回单是否一致;
112.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判断所述发票校验请求与记录的所述支付回单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发票平台基于所述发票校验请求生成发票,并记录所述发票;
113.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发票平台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发票发送至所述用户。
114.在本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中,用户对支付状态为完成的交易,按照支付回单提交发票检验请求,发票校验请求加密上链。发票平台通过区块链结算系统收到发票检验请求,通过智能合约对交易支付双方和发票进行一致性校验并发送检验结果,发票加密上链。
115.在本说明书中,相互关联的区块链结算系统、b2b平台、银行端的联盟链满足金融监管合规需求,一平台一通道对接溢价金融机构的链上直连模式,有效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支付记录过程和发票信息链上存证,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性可保障交易流水真实和票税一致可验证;企业级“硬件数字钱包+唯一数字身份”确保支付均由交易企业的真实授权确认;全链共识规则则由智能合约自动完成,链上无人干预,确保业务流畅且运营成本极低,可实现t+0的实时支付结算;通过区块链链上的真实交易支付记录存证留痕,银行端链上见证信用背书,可实现企业信用的积累,帮助企业更容易进行融资。
116.图2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装置的原理示意图,所述联盟链包括相互关联的区块链结算系统、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包括:
117.支付请求模块10,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
b2b平台发起的支付请求,并加密上链所述支付请求;
118.发送请求模块20,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支付请求发送至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
119.验证请求模块30,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用户发送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
120.回传结果模块40,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
121.第一判断模块50,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是否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
122.完成分账模块60,用于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
123.可选的,所述验证请求模块30,包括:
124.接收单元,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所述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括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
125.确定单元,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是否存在目标账户,所述目标账户包括与所述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映射关系的企业电子账户;
126.验证单元,用于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存在所述目标账户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所述目标账户发送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
127.可选的,所述第一判断模块50,包括:
128.所述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包括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用户确认信息;
129.所述支付请求还包括交易信息;
130.第一判断单元,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所述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是否与所述目标账户一致;
131.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所述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与所述目标账户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所述用户确认信息与所述交易信息是否一致。
132.可选的,所述完成分账模块60,还包括:
133.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不一致时,所述支付请求终止。
134.可选的,所述完成分账模块60之后,包括:
135.对账请求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基于所述分账结果自动发起对账请求信息,并记录所述对账请求信息;
136.支付回单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对账请求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实时发送支付回单,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支付回单。
137.可选的,所述支付回单模块之后,包括:
138.所述联盟链还包括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相互关联的区块链结算系统的发票平台;
139.发票验证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发起的发票校验请求,并记录所述发票校验请求;
140.第二判断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判断所述发票校验请求与记录的所述支付回单是否一致;
141.生成发票模块,用于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判断所述发票校验请求与记录的所述支付回单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发票平台基于所述发票校验请求生成发票,并记录所述发票;
142.发送发票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发票平台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发票发送至所述用户。
143.本发明实施例的装置的功能已经在上述的方法实施例中进行了描述,故本实施例的描述中未详尽之处,可以参见前述实施例中的相关说明,在此不做赘述。
144.基于同一发明构思,本说明书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
145.下面描述本发明的电子设备实施例,该电子设备可以视为对于上述本发明的方法和装置实施例的具体实体实施方式。对于本发明电子设备实施例中描述的细节,应视为对于上述方法或装置实施例的补充;对于在本发明电子设备实施例中未披露的细节,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或装置实施例来实现。
146.图3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下面参照图3 来描述根据本发明该实施例的电子设备300。图3显示的电子设备300仅仅是一个示例,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功能和使用范围带来任何限制。
147.如图3所示,电子设备300以通用计算设备的形式表现。电子设备300的组件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至少一个处理单元310、至少一个存储单元320、连接不同系统组件(包括存储单元320和处理单元310)的总线330、显示单元340 等。
148.其中,所述存储单元存储有程序代码,所述程序代码可以被所述处理单元 310执行,使得所述处理单元310执行本说明书上述处理方法部分中描述的根据本发明各种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步骤。例如,所述处理单元310可以执行如图 1所示的步骤。
149.所述存储单元320可以包括易失性存储单元形式的可读介质,例如随机存取存储单元(ram)3201和/或高速缓存存储单元3202,还可以进一步包括只读存储单元(rom)3203。
150.所述存储单元320还可以包括具有一组(至少一个)程序模块3205的程序 /实用工具3204,这样的程序模块3205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一个或者多个应用程序、其它程序模块以及程序数据,这些示例中的每一个或某种组合中可能包括网络环境的实现。
151.总线330可以为表示几类总线结构中的一种或多种,包括存储单元总线或者存储单元控制器、外围总线、图形加速端口、处理单元或者使用多种总线结构中的任意总线结构的局域总线。
152.电子设备300也可以与一个或多个外部设备400(例如键盘、指向设备、蓝牙设备等)通信,还可与一个或者多个使得用户能与该电子设备300交互的设备通信,和/或与使得该电子设备300能与一个或多个其它计算设备进行通信的任何设备(例如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等)通信。这种通信可以通过输入/ 输出(i/o)接口350进行。并且,电子设备300还可以
通过网络适配器360与一个或者多个网络(例如局域网(lan),广域网(wan)和/或公共网络,例如因特网)通信。网络适配器360可以通过总线330与电子设备300的其它模块通信。应当明白,尽管图3中未示出,可以结合电子设备300使用其它硬件和/或软件模块,包括但不限于:微代码、设备驱动器、冗余处理单元、外部磁盘驱动阵列、raid系统、磁带驱动器以及数据备份存储系统等。
153.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易于理解,本发明描述的示例性实施例可以通过软件实现,也可以通过软件结合必要的硬件的方式来实现。因此,根据本发明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的存储介质(可以是cd-rom,u盘,移动硬盘等)中或网络上,包括若干指令以使得一台计算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根据本发明的上述方法。当所述计算机程序被一个数据处理设备执行时,使得该计算机可读介质能够实现本发明的上述方法,即:如图1所示的方法。
154.图4为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的原理示意图。
155.实现图1所示方法的计算机程序可以存储于一个或多个计算机可读介质上。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可读信号介质或者可读存储介质。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为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非穷举的列表)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156.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包括在基带中或者作为载波一部分传播的数据信号,其中承载了可读程序代码。这种传播的数据信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磁信号、光信号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可读存储介质还可以是可读存储介质以外的任何可读介质,该可读介质可以发送、传播或者传输用于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的程序。可读存储介质上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有线、光缆、rf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157.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的任意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发明操作的程序代码,所述程序设计语言包括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诸如java、c++ 等,还包括常规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诸如“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设备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设备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用户计算设备上部分在远程计算设备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设备或服务器上执行。在涉及远程计算设备的情形中,远程计算设备可以通过任意种类的网络,包括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连接到用户计算设备,或者,可以连接到外部计算设备(例如利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来通过因特网连接)。
158.综上所述,本发明可以以硬件实现,或者以在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上运行的软件模块实现,或者以它们的组合实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实践中使用微处理器或者数字信号处理器(dsp)等通用数据处理设备来实现根据本发明实施例中的一些或者全部部件的一些或者全部功能。本发明还可以实现为用于执行这里所描述的方法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设备或者装置程序(例如,计算机程序和计算机程序产品)。这样的实现本发明
的程序可以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或者可以具有一个或者多个信号的形式。这样的信号可以从因特网网站上下载得到,或者在载体信号上提供,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
159.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应理解的是,本发明不与任何特定计算机、虚拟装置或者电子设备固有相关,各种通用装置也可以实现本发明。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160.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
161.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技术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其特征在于,联盟链包括相互关联的区块链结算系统、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包括: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发起的支付请求,并加密上链所述支付请求;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支付请求发送至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用户发送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是否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用户发送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包括: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所述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括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是否存在目标账户,所述目标账户包括与所述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存在映射关系的企业电子账户;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存在所述目标账户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所述目标账户发送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是否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包括:所述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包括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用户确认信息、硬件数字钱包账户;所述支付请求还包括交易信息;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所述回传的所述企业电子账户是否与所述目标账户一致;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回传的所述所述企业电子账户与所述目标账户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回传确认信息的硬件数字钱包账户是否与所述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存在映射关系;当所述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回传确认信息的硬件数字钱包账户与所述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存在映射关系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所述用户确认信息与所述交易信息是否一致。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时,所述区块
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还包括: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不一致时,所述支付请求终止。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之后,包括: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基于所述分账结果自动发起对账请求信息,并记录所述对账请求信息;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对账请求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实时发送支付回单,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支付回单。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对账请求信息向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实时发送支付回单,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支付回单之后,包括:所述联盟链还包括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相互关联的区块链结算系统的发票平台;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发起的发票校验请求,并记录所述发票校验请求;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判断所述发票校验请求与记录的所述支付回单是否一致;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判断所述发票校验请求与记录的所述支付回单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发票平台基于所述发票校验请求生成发票,并记录所述发票;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发票平台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发票发送至所述用户。7.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联盟链包括相互关联的区块链结算系统、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包括:支付请求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b2b平台发起的支付请求,并加密上链所述支付请求;发送请求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将所述支付请求发送至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验证请求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用户发送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回传结果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第一判断模块,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是否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完成分账模块,用于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判断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与所述支付请求一致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所述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联盟链的分账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验证请求模块,包括:
接收单元,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接收所述支付请求,所述支付请求包括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确定单元,用于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是否存在目标账户,所述目标账户包括与所述用户的区块链数字身份映射关系的企业电子账户;验证单元,用于当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确定存在所述目标账户时,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所述支付请求向所述目标账户发送电子账户验证请求,并通过所述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所述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9.一种电子设备,其中,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所述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当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

技术总结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联盟链的分账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涉及支付交易技术领域,包括区块链结算系统接收用户通过区块链支付系统的B2B平台发起的支付请求,并记录支付请求;区块链支付系统的银行端基于支付请求向用户发送银行电子账户验证请求;通过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银行电子账户验证结果;区块链支付系统的银行端基于用户回传的银行电子验证结果完成分账,并通过区块链结算系统记录分账结果。本申请为区块链支付系统的B2B平台的企业提供了合规、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体系,从而解决区块链支付系统的B2B平台企业之间在线大额支付、资金流、票税一致的问题,满足区块链支付系统的B2B平台的支付结算服务需求。系统的B2B平台的支付结算服务需求。系统的B2B平台的支付结算服务需求。


技术研发人员:刘文欣 张汝丽 翟学盼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深圳市柚子工道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07.11
技术公布日: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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