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属于信息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
背景技术:[0002]“两客一危”是指从事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这些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近年来,由于运输需求和数据交换与共享的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而“区块链”技术作为新的技术革新,其在数据处理方面的创新思维对解决“两客一危”交通管理的难点和痛点提供了新的方案。
[0003]
从目前的“互联网+”到未来的“区块链+”,“区块链”技术极大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前景可期。但当前,跨地区、跨部门和跨层级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还没有完成,跨口子的政务协同无法发挥最大效力,导致行业监管存在漏洞。
技术实现要素:[0004]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0005]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0006]
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包括监管信息处理平台;
[0007]
以及与所述监管信息处理平台相连接的区块链信息中心;
[0008]
以及与所述监管信息处理平台相连接的信息收录单元和信息发布单元;
[0009]
所述区块链信息中心包括:用于提交监管部门和车辆信息的信息认证模块、用于将监管部门和车辆信息的信息进行传输的信息上链模块以及用于监管车辆的监管模块;
[0010]
所述信息收录单元用于将信息认证模块和信息上链模块的信息传输至所述区块链信息中心,所述信息发布单元用于将区块链信息中心中的信息传输至监管信息处理平台。
[0011]
优选的,所述信息认证模块包括:智能合约模块、审核模块及权限分配模块;
[0012]
所述智能合约模块用于两客一危市场主体、许可部门、审批部门、动态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处罚部门进行向所述区块链信息中心提交申请信息;
[0013]
所述审核模块用于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
[0014]
所述权限分配模块用于每个组织、每个企业、每个辆车、每个从业人员都分配一个独一无二的标识码。
[0015]
优选的,所述信息收录单元对申请信息,审核信息、标识码传输至监管信息处理平台。
[0016]
优选的,所述信息上链模块包括:市场主体上链、许可审批上链、动态监管上链、执法检查上链、行政处罚上链、信用评分上链。
[0017]
优选的,所述市场主体上链内容包括与两客一危相关的企业、车辆、人员全部的档案信息、台账信息、资证信息、操作规程、日常信息等市场主体信息,在按照信息化申请录入后,同时也全部上链,形成“账本”,后续的监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信用评分部门公开透明、共同维护,各方也会对账本信息按照区块链规则进行真假判断,信息上链后,不可篡改,但是可以累加修改。
[0018]
优选的,所述许可审批上链内容包括按照信息化流程处理,许可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申请,进行相关的审批处理操作,这些处理信息和过程信息,同时也全部上链,形成“账本”。
[0019]
优选的,所述动态监管上链内容包括两客一危日常运营中的动态监管,根据车辆唯一id号,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存储,同时全部上链,形成“账本”。
[0020]
优选的,所述执法检查上链内容包括两客一危的执法检查事项、程序、机制,执法检查的人员、对象、时间、结果等信息,在正常信息流转情况下,同时全部上链,形成“账本”。
[0021]
优选的,所述行政处罚上链的内容包括两客一危的处罚业务流程、文书、案号、结果、人员、对象、时间等,在正常信息流转情况下,同时全部上链,形成“账本”;
[0022]
所述信用评分上链的内容包括两客一危在日常经营和监管过程中,按照监管信息化要求,形成的信用评分,记录在系统中,同时全部上链,并且,由于区块链天然的信用机制,各个主体间的信息“交易”也可作为信用评分,并且上链。
[0023]
优选的,所述监管模块用于引导公安、环保、城管、工商、车辆厂、改装厂等其他与两客一危有关的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上链,形成全生态信任共识和跨界协同。
[0024]
本发明的技术效果和优点:本发明提出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0025]
1、本发明通过建立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并在监管信息处理平台上设置信息收录单元和信息发布单元,利用区块链安全诚实、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技术特性,全方位细化对“两客一危”车辆的整体监管,实现车辆从许可、审批、运营、处罚、信用等的全流程监管,从而推动“区块链+交通”的技术创新,为跨地区、跨部门和跨层级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供支撑,其技术特征有利于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信任和共识,促进政府更大范围的数据跨界共享和政务协同。
[0026]
2、本发明可以减少建设成本,“互联网+”信息化下的各业务系统都有自己独立的数据库和数据结构,因此,当进行数据传递时,系统与系统之间必须进行接口开发。“区块链+”后,业务各方使用统一数据库结构(共享账本),数据库之间通过区块链内部机制进行实时更新,系统之间不需要任何对接开发。
附图说明
[0027]
图1为本发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的框图;
[0028]
图2为本发明信息认证模块的框图;
[0029]
图3为本发明信息上链模块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30]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
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31]
本发明提供了如图1-3所示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包括监管信息处理平台;以及与所述监管信息处理平台相连接的区块链信息中心,以及与所述监管信息处理平台相连接的信息收录单元和信息发布单元。利用区块链安全诚实、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技术特性,全方位细化对“两客一危”车辆的整体监管,实现车辆从许可、审批、运营、处罚、信用等的全流程监管。
[0032]
所述区块链信息中心包括:用于提交监管部门和车辆信息的信息认证模块、用于将监管部门和车辆信息的信息进行传输的信息上链模块以及用于监管车辆的监管模块;所述信息收录单元用于将信息认证模块和信息上链模块的信息传输至所述区块链信息中心,所述信息发布单元用于将区块链信息中心中的信息传输至监管信息处理平台。所述信息收录单元对申请信息,审核信息、标识码传输至监管信息处理平台。
[0033]
利用区块链安全诚实、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技术特性,全方位细化对“两客一危”车辆的整体监管,实现车辆从许可、审批、运营、处罚、信用等的全流程监管,从而推动“区块链+交通”的技术创新,为跨地区、跨部门和跨层级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供支撑,其技术特征有利于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信任和共识,促进政府更大范围的数据跨界共享和政务协同。
[0034]
所述信息认证模块包括:智能合约模块、审核模块及权限分配模块;其中,所述智能合约模块用于两客一危市场主体、许可部门、审批部门、动态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处罚部门进行向所述区块链信息中心提交申请信息;所述审核模块用于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所述权限分配模块用于每个组织、每个企业、每个辆车、每个从业人员都分配一个独一无二的标识码。
[0035]
所述信息上链模块包括:市场主体上链、许可审批上链、动态监管上链、执法检查上链、行政处罚上链、信用评分上链。
[0036]
所述市场主体上链内容包括与两客一危相关的企业、车辆、人员全部的档案信息、台账信息、资证信息、操作规程、日常信息等市场主体信息,在按照信息化申请录入后,同时也全部上链,形成“账本”,后续的监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信用评分部门公开透明、共同维护,各方也会对账本信息按照区块链规则进行真假判断,信息上链后,不可篡改,但是可以累加修改。
[0037]
所述许可审批上链内容包括按照信息化流程处理,许可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申请,进行相关的审批处理操作,这些处理信息和过程信息,同时也全部上链,形成“账本”。
[0038]
所述动态监管上链内容包括两客一危日常运营中的动态监管,根据车辆唯一id号,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存储,同时全部上链,形成“账本”。
[0039]
所述执法检查上链内容包括两客一危的执法检查事项、程序、机制,执法检查的人员、对象、时间、结果等信息,在正常信息流转情况下,同时全部上链,形成“账本”。
[0040]
所述行政处罚上链的内容包括两客一危的处罚业务流程、文书、案号、结果、人员、对象、时间等,在正常信息流转情况下,同时全部上链,形成“账本”;
[0041]
所述信用评分上链的内容包括两客一危在日常经营和监管过程中,按照监管信息化要求,形成的信用评分,记录在系统中,同时全部上链,并且,由于区块链天然的信用机制,各个主体间的信息“交易”也可作为信用评分,并且上链。
[0042]
所述监管模块用于引导公安、环保、城管、工商、车辆厂、改装厂等其他与两客一危有关的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上链,形成全生态信任共识和跨界协同。
[0043]“区块链”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共享账本和数据库技术,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体维护、公开透明等特点。它把一组数据用类似锁链的方式逐个串在一起,再广而告之分发给所有人备份。简单来说,就是把记录信息的区块,用链串起来,像中国古代的结绳记事,不同的事情,结不同的绳子节点,一个地区的人都全部按照这种方式记事,都共同保留这种绳子。这一特点保证了区块链的“诚实”与“透明”。目前,“区块链”的应用范围覆盖了金融服务、社会征信、食药追溯、电子政务、医疗健康等多个行业。从实践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0044]
一是个人企业存证。“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点,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存证”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原来我们的出生证、房产证等,一旦跨国就可能失效。“区块链”不可篡改特性使得出生证、房产证等都可以在“区块链”上公证,变成全球信任的东西。同时,“区块链”由于记录了所有的交易信息,因此区块链本身就可以形成征信,为实现社会征信提供全新思路。
[0045]
二是数据共享避免反复。“区块链”分布式的特点,可以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简单来说就是利用区块链建立有时间戳的通用记录存储库,达到不同数据库都可以提取数据信息的目的。如你去看病,不用换个医院反复检查,也不用为报销医保反复折腾,减少时间和开销。随着“区块链+政务”的落地,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办理将成为常态。
[0046]
三是交易信任无需第三方。“区块链”共同维护的特点,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真正实现从“信息互联网”到“信任互联网”的转变。经济发展中的很多问题难以解决,很大程度是因为缺少信任,交易成本高。
[0047]
四是交易全程追溯。“区块链”通过智能合约,能够实现多个主体之间的协作信任和数据跟踪,使得用户之间直接根据规则交易,去掉中间商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如你买了一个苹果,在“区块链”技术下,你可以知道从果农的生产到流通环节的全部过程,也有政府监管信息、专业检测信息、企业的质量检验数据等。
[0048]
充分运用“区块链”技术,能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减少数据重复录入,避免数据和业务“两张皮”。从目前的“互联网+”到未来的“区块链+”,“区块链”技术极大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前景可期。“区块链+”将为跨地区、跨部门和跨层级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供支撑,其技术特征有利于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信任和共识,促进政府更大范围的数据跨界共享和政务协同。
[0049]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1.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监管信息处理平台;以及与所述监管信息处理平台相连接的区块链信息中心;以及与所述监管信息处理平台相连接的信息收录单元和信息发布单元;所述区块链信息中心包括:用于提交监管部门和车辆信息的信息认证模块、用于将监管部门和车辆信息的信息进行传输的信息上链模块以及用于监管车辆的监管模块;所述信息收录单元用于将信息认证模块和信息上链模块的信息传输至所述区块链信息中心,所述信息发布单元用于将区块链信息中心中的信息传输至监管信息处理平台。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认证模块包括:智能合约模块、审核模块及权限分配模块;所述智能合约模块用于两客一危市场主体、许可部门、审批部门、动态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处罚部门进行向所述区块链信息中心提交申请信息;所述审核模块用于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所述权限分配模块用于每个组织、每个企业、每个辆车、每个从业人员都分配一个独一无二的标识码。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收录单元对申请信息,审核信息、标识码传输至监管信息处理平台。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上链模块包括:市场主体上链、许可审批上链、动态监管上链、执法检查上链、行政处罚上链、信用评分上链。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市场主体上链内容包括与两客一危相关的企业、车辆、人员全部的档案信息、台账信息、资证信息、操作规程、日常信息等市场主体信息,在按照信息化申请录入后,同时也全部上链,形成“账本”,后续的监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信用评分部门公开透明、共同维护,各方也会对账本信息按照区块链规则进行真假判断,信息上链后,不可篡改,但是可以累加修改。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许可审批上链内容包括按照信息化流程处理,许可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申请,进行相关的审批处理操作,这些处理信息和过程信息,同时也全部上链,形成“账本”。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动态监管上链内容包括两客一危日常运营中的动态监管,根据车辆唯一id号,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存储,同时全部上链,形成“账本”。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检查上链内容包括两客一危的执法检查事项、程序、机制,执法检查的人员、对象、时间、结果等信息,在正常信息流转情况下,同时全部上链,形成“账本”。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政处罚上链的内容包括两客一危的处罚业务流程、文书、案号、结果、人员、对象、时间等,在正常信息流转情况下,同时全部上链,形成“账本”;所述信用评分上链的内容包括两客一危在日常经营和监管过程中,按照监管信息化要求,形成的信用评分,记录在系统中,同时全部上链,并且,由于区块链天然的信用机制,各
个主体间的信息“交易”也可作为信用评分,并且上链。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管模块用于引导公安、环保、城管、工商、车辆厂、改装厂等其他与两客一危有关的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上链,形成全生态信任共识和跨界协同。
技术总结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包括监管信息处理平台;以及与监管信息处理平台相连接的区块链信息中心;以及与监管信息处理平台相连接的信息收录单元和信息发布单元。建立运营车辆监管系统,并在监管信息处理平台上设置信息收录单元和信息发布单元,利用区块链安全诚实、公开透明、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的技术特性,全方位细化对“两客一危”车辆的整体监管,实现车辆从许可、审批、运营、处罚、信用等的全流程监管,从而推动“区块链+交通”的技术创新,为跨地区、跨部门和跨层级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供支撑,其技术特征有利于建立政府部门之间的信任和共识,促进政府更大范围的数据跨界共享和政务协同。政府更大范围的数据跨界共享和政务协同。政府更大范围的数据跨界共享和政务协同。
技术研发人员:陈碧义 陈咏康 朱有斌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南京华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05.19
技术公布日: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