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车辆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拖拽组件及车辆。
背景技术:
1、车载自行车拖拽系统属于汽车应用领域中,用来解决汽车对道路上,存在故障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进行拖拽救援的目的。现有整车缺少在车辆尾部增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拖拽系统的设计,相关技术中的拖拽系统通常存在结构复杂,占用空间大、不利于整车的布置。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拖拽组件。根据本发明的拖拽组件通过延伸支架与车轮固定架的可转动连接实现了拖拽组件的折叠功能,减小了拖拽组件的体积,便于布置,车轮固定架与基座的可转动连接则使拖拽组件可以隐藏在车身底部,提高了车辆的美观性。
2、本发明还提出一种包括上述拖拽组件的车辆。
3、根据本发明的拖拽组件包括基座、车轮固定架和延伸支架,所述基座与车身连接;所述车轮固定架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基座的底部以可选择地调节所述车轮固定架相对车身的位置;所述延伸支架与所述车轮固定架可转动连接以可选择地与所述车轮固定架折叠;其中,所述车轮固定架与所述延伸支架共同限定出用于容纳待拖拽车轮的容纳空间。
4、根据本发明的拖拽组件通过延伸支架与车轮固定架的可转动连接实现了拖拽组件的折叠功能,减小了拖拽组件的体积,便于拖拽组件在救援车辆上的布置;车轮固定架与基座的可转动连接则使拖拽组件可以调节相对车身的位置,在不使用拖拽组件时,可以通过转动车轮固定架的方式将拖拽组件转动至初始位置使拖拽组件隐藏在车身底部,避免拖拽组件外漏,提高了车辆的美观性和安全性。
5、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轮固定架包括:第一枢转部和固定架本体,所述第一枢转部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基座底部且在第一方向延伸;所述固定架本体与所述第一枢转部可转动连接且在远离所述第一枢转部的方向上延伸;其中,所述第一枢转部适于在第一方向上转动以调节所述固定架本体相对车身的位置。
6、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车轮固定架上设置有第一锁止部,所述第一锁止部可选择地限制所述第一枢转部的转动。
7、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拖拽组件还包括:限位件,所述限位件设置于所述基座或所述车轮固定架,所述限位件适于在所述第一枢转部带动所述固定架本体转动到预定位置时限制所述固定架本体与所述第一枢转部的转动。
8、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固定架本体包括: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分别与所述第一枢转部连接且在所述固定架本体的延伸方向上逐渐远离彼此以限定出至少部分的容纳空间。
9、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拖拽组件还包括:第一连接筋和第二连接筋,所述第一连接筋的一端和所述第二连接筋的一端分别与所述基座连接,所述第一连接筋的另一端和所述第二连接筋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连接。
10、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上分别设置有第二枢转部和第三枢转部,所述延伸支架包括:第三支架、第四支架和限位支架,所述第三支架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枢转部;所述第四支架可转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三枢转部;所述限位支架分别与所述第三支架和所述第四支架连接;其中,所述第三支架与所述第四支架彼此间隔以限定出至少另一部分的容纳空间,所述限位支架适于封闭容纳空间的开口。
11、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第三支架和所述第四支架中的一个设置有第四枢转部,所述限位支架适于围绕所述第四枢转部转动以打开或关闭容纳空间;所述第三支架和所述第四支架中的另一个设置有第二锁止部,所述第二锁止部适于限制所述限位支架的转动。
12、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上分别设置有多个彼此间隔的定位孔,所述第二枢转部和所述第三枢转部分别构造为设置于对应的所述定位孔的定位销,所述第三支架和所述第四支架分别与对应的所述定位销可转动连接。
13、下面简单描述根据本发明的车辆。
14、根据本发明的车辆包括上述实施例中的拖拽组件,由于根据本发明的车辆设置有上述实施例中的拖拽组件,因此,拖拽组件与车辆装配后,当无需使用拖拽组件时,可以将拖拽组件折叠后转动至车身底部以隐藏拖拽组件,当需要使用拖拽组件时,只需将拖拽组件转动至预设位置后打开即可使用,结构简单易操作,且体积小容易布置,可以节省整车的布置空间。
15、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1.一种拖拽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拖拽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固定架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拖拽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轮固定架上设置有第一锁止部,所述第一锁止部可选择地限制所述第一枢转部的转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拖拽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限位件,所述限位件设置于所述基座或所述车轮固定架,所述限位件适于在所述第一枢转部带动所述固定架本体转动到预定位置时限制所述固定架本体与所述第一枢转部的转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拖拽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本体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拖拽组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连接筋和第二连接筋,所述第一连接筋的一端和所述第二连接筋的一端分别与所述基座连接,所述第一连接筋的另一端和所述第二连接筋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拖拽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上分别设置有第二枢转部和第三枢转部,所述延伸支架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拖拽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支架和所述第四支架中的一个设置有第四枢转部,所述限位支架适于围绕所述第四枢转部转动以打开或关闭容纳空间;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拖拽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上分别设置有多个彼此间隔的定位孔,所述第二枢转部和所述第三枢转部分别构造为设置于对应的所述定位孔的定位销,所述第三支架和所述第四支架分别与对应的所述定位销可转动连接。
10.一种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拖拽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