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焦炉除尘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是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
背景技术:2.现有焦炉焦侧除尘系统,用于捕捉焦炉出焦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熄焦罐车移动过程中的散烟以及因焦侧炉门密封不严而外溢的烟气。由于焦炉焦侧空间限制以及溢尘点多,无法达到环保部门对焦炉烟尘排放标准的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3.根据上述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
4.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手段如下:
5.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包括设置在焦炉焦侧的无骨架大棚本体,且无骨架大棚本体处于负压环境下,无骨架大棚内具有抑尘主管道,且抑尘主管道与原有地面除尘站的地面除尘管道连接,无骨架大棚本体内设置有多个抑尘分支管道,抑尘分支管道的一端通过阀门与抑尘主管道连通,另一端具有第一吸口;多个第一吸口沿着无骨架大棚本体1的延伸方向排列。与焦炉相配合的拦焦车设置在无骨架大棚本体内。抑尘分支管道和第一吸口收集的烟尘汇入到抑尘主管道中,通过抑尘主管道汇入到原来地面除尘站的地面除尘管道中,经过除尘器净化后,达到环保部门对烟尘的排放标准要求,排入大气。
6.优选地,无骨架大棚本体的两端分别具有端部抑尘管道组,端部抑尘管道组包括第一端部抑尘管道和第二端部抑尘管道,第一端部抑尘管道的一端通过阀门与地面除尘管道连通,另一端具有第二吸口,第二端部抑尘管道的一端通过阀门与焦侧水封槽烟道连通,另一端具有第三吸口。端部抑尘和装煤、出焦地面站是间歇运行的,等装煤、出焦地面站风机低频运行时,端部抑尘管道组的阀门打开,端部抑尘管道组开始工作,防止无骨架大棚里的烟尘向端部外溢。
7.优选地,第一吸口、第二吸口和第三吸口高于拦焦车。
8.优选地,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包括呈弧形的顶部,所述顶部的一端安装在所述焦炉的炭化室上,另一端通过支撑架支撑,且所述支撑架外包覆密封钢板,且所述密封钢板在所述支撑架的底部具有换气间隙。无骨架大棚本体的顶部不再采用桁架式结构进行支撑,与有骨架大棚不同,减少了焦化厂的前期资金投入。
9.优选地,抑尘主管道上设置有电动阀门。
10.优选地,无骨架大棚本体内设置有烟尘浓度检测装置。
11.优选地,阀门为气动蝶阀。
12.当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所有设备安装完毕,正常生产过程中,分三种工况进行工作:
13.1、常规生产工况:原有地面除尘站正常运行时,部分抑尘分支管道工作,收集焦侧
除尘地面站未收集到而飘散到无骨架大棚内的烟尘。当大棚内的粉尘浓度达到报警值时,其余抑尘分支管道上的气动蝶阀陆续打开,保证空间内换气次数,降低气体浓度。由于无骨架大棚本体处于负压状态,无骨架大棚本体的底部和侧部的新风进入到无骨架大棚内,达到新风置换的目的。
14.2、检修工况:所有抑尘分支管道工作,把焦侧产生的烟尘导入到焦侧地面站进行除尘。同时外部新风可以从无骨架大棚本体的底部和侧部进入大棚内,达到新风置换的目的。
15.3、事故工况:在焦炉生产中发生的生产事故时,所有抑尘分支管道全部打开,把事故状态时产生的烟尘通过抑尘分支管道导入到焦侧地面站进行除尘。同时外部新风可以从无骨架大棚底部和侧部进入大棚内,达到新风置换的目的。
16.较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17.1、本发明将大棚内的烟尘直接导入到焦侧地面站除尘管道,利用原来地面站进行除尘,不用新上除尘器、阻火器、风机等设备,减少焦化厂建设的资金投入,降低成本,达到同样的除尘效果。
18.2、本发明不仅能达到除尘效果,由于大棚始终处于负压状态,外界新风进入大棚内,同时达到大棚内新风置换的目的。
19.基于上述理由本发明可在焦化除尘等领域广泛推广。
附图说明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以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1.图1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中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布置图。
22.图2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中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断面图。
23.图3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中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端部视图。
24.图4为本发明具体实施方式中无骨架大棚本体端部视图。
25.图中:1、无骨架大棚本体;2、抑尘主管道;3、地面除尘管道;4、抑尘分支管道;5、气动蝶阀;6、第一吸口;7、拦焦车;8、第一端部抑尘管道;9、第二端部抑尘管道;10、第二吸口;11、第三吸口;12、烟尘浓度检测装置;13、端部抑尘管道组;14、焦侧水封槽烟道;15、焦侧水封槽;16、顶部;17、支撑架。
具体实施方式
26.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
27.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发明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发明中的实
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8.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29.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发明的范围。同时,应当清楚,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己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向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30.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31.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
……
之上”、“在
……
上方”、“在
……
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位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
……
上方”可以包括“在
……
上方”和“在
……
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32.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
33.如图1~4所示,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包括设置在3#焦炉和4#焦炉焦侧的无骨架大棚本体1,且无骨架大棚1处于负压环境下,无骨架大棚1内通过管道支架安装有具有抑尘主管道2,且抑尘主管道2与原有地面除尘站的地面除尘管道3连接,无骨架大棚本体1内设置有十四个抑尘分支管道4,每个焦炉对应七个抑尘分支管道4,抑尘分支管道4的一端通过气动蝶阀5与抑尘主管道3连通,另一端具有第一吸口6;与3#焦炉和4#焦炉相配合的拦焦车7设置在无骨架大棚本体1内。
34.无骨架大棚本体1的两端分别具有端部抑尘管道组13,端部抑尘管道组13包括第一端部抑尘管道8和第二端部抑尘管道9,第一端部抑尘管道8的一端通过气动蝶阀5与地面除尘管道3连通,另一端具有第二吸口10,第二端部抑尘管道9的一端通过气动蝶阀5与对焦
侧水封槽15导烟的焦侧水封槽烟道14连通,另一端具有第三吸口11。端部抑尘和装煤、出焦地面站是间歇运行的,等装煤、出焦地面站风机低频运行时,端部抑尘管道组的气动蝶阀5打开,端部抑尘管道组开始工作,防止无骨架大棚里的烟尘向端部外溢。
35.优选地,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1包括呈弧形的顶部16,所述顶部16的一端安装在所述焦炉的炭化室上,另一端通过支撑架17支撑,且所述支撑架17外包覆密封钢板,且所述密封钢板在所述支撑架17的底部具有换气间隙,约1m。无骨架大棚本体1的端部在顶部的下方设置有横梁,横梁上设置有竖直设置的支撑杆,支撑杆与所述顶部16连接。因为无骨架大棚本体1在负压环境下,其底部和两端能够进入新风,达到新风置换的目的。弧形的顶部可以采用彩钢瓦,顶部不必采用桁架式结构进行支撑,且侧壁只需采用简单支撑结构即可,减少了焦化厂的前期资金投入。
36.第一吸口6、第二吸口10和第三吸口11高于拦焦车7,位于无骨架大棚本体1的弧形顶部所在弧形空间处。
37.无骨架大棚本体1内设置有烟尘浓度检测装置12。
38.当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所有设备安装完毕,正常生产过程中,分三种工况进行工作:
39.1、常规生产工况:原有地面除尘站正常运行时,3#焦炉打开3个抑尘分支管道4,4#焦炉打开3个抑尘分支管道4,收集焦侧除尘地面站未收集到而飘散到无骨架大棚本体1内的烟尘。当烟尘浓度检测装置12检测到无骨架大棚本体1内的粉尘浓度达到报警值时,其余抑尘分支管道4上的气动蝶阀5陆续打开,保证空间内换气次数,降低气体浓度。由于无骨架大棚本体1处于负压状态,无骨架大棚本体1的底部和侧部的新风进入到无骨架大棚本体1内,达到新风置换的目的。
40.2、检修工况:所有抑尘分支管道4工作,把焦侧产生的烟尘导入到焦侧地面站进行除尘。同时外部新风可以从无骨架大棚本体1的底部和侧部进入大棚内,达到新风置换的目的。
41.3、事故工况:在焦炉生产中发生的生产事故时,所有抑尘分支管道4全部打开,把事故状态时产生的烟尘通过抑尘分支管道4导入到焦侧地面站进行除尘。同时外部新风可以从无骨架大棚本体1底部和侧部进入大棚内,达到新风置换的目的。
42.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技术特征:1.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在焦炉焦侧的无骨架大棚本体,且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处于负压环境下,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内具有抑尘主管道,且所述抑尘主管道与原有地面除尘站的地面除尘管道连接,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内设置有多个抑尘分支管道,所述抑尘分支管道的一端通过阀门与所述抑尘主管道连通,另一端具有第一吸口;与所述焦炉相配合的拦焦车设置在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内。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的两端分别具有端部抑尘管道组,所述端部抑尘管道组包括第一端部抑尘管道和第二端部抑尘管道,所述第一端部抑尘管道的一端通过阀门与所述地面除尘管道连通,另一端具有第二吸口,所述第二端部抑尘管道的一端通过阀门与焦侧水封槽烟道连通,另一端具有第三吸口。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口、所述第二吸口和所述第三吸口高于所述拦焦车。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包括呈弧形的顶部,所述顶部的一端安装在所述焦炉的炭化室上,另一端通过支撑架支撑,且所述支撑架外包覆密封钢板,且所述密封钢板在所述支撑架的底部具有换气间隙。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抑尘主管道上设置有电动阀门。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内设置有烟尘浓度检测装置。
技术总结本发明提供一种焦炉焦侧无骨架大棚新风置换装置,包括设置在焦炉焦侧的无骨架大棚本体,且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处于负压环境下,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内具有抑尘主管道,且所述抑尘主管道与原有地面除尘站的地面除尘管道连接,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内设置有多个抑尘分支管道,所述抑尘分支管道的一端通过阀门与所述抑尘主管道连通,另一端具有第一吸口;与所述焦炉相配合的拦焦车设置在所述无骨架大棚本体内。无骨架大棚本体的两端分别设置有端部抑尘管道。抑尘分支管道和第一吸口收集的烟尘汇入到抑尘主管道中,通过抑尘主管道汇入到原来地面除尘站的地面除尘管道中,经过除尘器净化后,达到环保部门对烟尘的排放标准要求,排入大气。大气。大气。
技术研发人员:周晓梅 张文瑞 胡光宏 邹治鹏 孟繁斌 于志东 赵昕哲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06.13
技术公布日:2022/11/1